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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应对贸易诉讼工作情况的分析
2005-09-15 16:03  常州市外经贸局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加快,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关税和出口配额的减免,以及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外国针对中国企业的贸易诉讼案件猛增。我国目前已成为世界上滥用反倾销等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国家之一。
  就我市而言,在全市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同时,遭遇国外的贸易诉讼案件也呈不断上升趋势。2004年全市共有7家企业涉及国外对我出口白炽灯、钢制车轮、货仓车及某些铸件等提起的反倾销调查,另外新科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还遭遇美国知识产权(337)调查1起,涉及光盘控制芯片、芯片组等相关产品。从以上涉案企业及商品情况来看,目前我市的贸易诉讼案件呈现出以下五个新特点:一是涉案商品类别较宽,牵涉到机电、纺织、电子、化工等多个行业和领域;二是涉案企业主体变化,随着对外贸易发展,涉案企业由原来主要为国有生产型企业到现在案件多发主体为外贸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我市合资企业公司--常州华源蕾迪斯有限公司遭遇欧盟非纤维聚醋切片反倾销调查就是一个典型范例;三是案件性质多样化,从过去清一色的反倾销,到现在反规避、知识产权调查等新的案件不断增加;四是发起国多元化,贸易诉讼发起主要涉及美国、欧盟、土耳其、日韩等国家和地区;五是影响程度加深,随着我市贸易诉讼案金额逐年上升,对涉案企业的影响不断增强,后果也日益严重。
  针对这种情况,我市紧密结合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围绕全市贸易诉讼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应对,着力开展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紧密协作。领导重视并加强机构建设是做好贸易应诉工作的根本保证。2003年,我市在市司法局成立了“常州市WTO实务咨询中心”,市外经贸局建立与该中心建立了紧密协作关系,推选出7位正、副处长成为该咨询中心的首批人才库成员。同时,市外经贸局把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安排在外贸管理处,设具体负责人,分管局长为主要责任人,定期听取情况汇报,亲自到有关涉案企业进行调查,帮助企业分析形势,共商对策,并就一些重大问题做出安排部署,同时正积极争取单独设立公平贸易处,为有效开展贸易应诉工作提供了充分的组织保障。
  (二)加大对企业开展贸易应诉的政府资金扶持。企业进行国际贸易应诉不仅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花费不菲,打这样的官司,动辄需要几十万美金,大企业都有可能会伤元气,很多中小企业更难承受,这往往成了涉案企业参与应诉的最大障碍。在此情况下,我市在省政府有关扶持文件的基础上,又专门设立常州贸易应诉支持资金100万元。通过此举,为企业能有效应对贸易诉讼,维护自身在国际市场中的正当权益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三)加快贸易预警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我国政府已明确提出了建立预警机制的任务,预警机制是一个复杂体系,当前最简便易行的就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便于企业查询,使企业及时了解有关信息。市外经贸局于2003年开始建立“常州市外贸管理信息网”和“商务网”,设立了“进出口预警信息”专栏,收集国外对出口产品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信息,传递国家的有关政策措施,为企业尽早掌握该方面的情况提供了一个窗口。同时,“在线交流”及时解答企业在贸易应诉方面的疑问,为政府与企业交流提供了平台,深受企业欢迎。目前,该网站的浏览量已近12万人次。同时,还利用市人民广播电台“政风热线”提供的机会,由局长亲自上阵向企业宣讲有关贸易诉讼方面的知识,并当场解答听众的提问,受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拓展全方位的服务渠道,为企业有效开展贸易应诉提供了及时的信息保障。
  (四)加大组织企业参与应对贸易诉讼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在“四位联动”应诉工作机制中的作用,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宣传国家在应对贸易诉讼方面“谁应诉、谁受益”的政策,提高企业的维权意识,指导帮助企业积极应诉。2004年7月1日,新订后的外贸法正式实施,新外贸法建立了对外贸易预警应急机制,以应对对外贸易中的突发和异常情况,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建立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向对外贸易经营者和其他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满足社会对诚信或府和服务性政府的需要。市外经贸局将贯彻落实外贸法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更新观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的效率、水平,指导企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市通过采取各项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支持企业积极应对贸易诉讼,取得了初步成效。特别是我市华源蕾迪斯有限公司通过积极参与对欧盟非纤维聚醋切片的反倾销应诉,并最终获得全面胜利,成为国内同行业唯一一家享受进入欧盟市场“零关税”待遇的企业。这些有效的应诉实践,为我市进一步做好贸易应诉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与此同时, 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的当前我市在贸易应诉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门法制工作还比较薄弱,特别是没有专门的法制科室,与全省外经贸法制工作发展形势极不协调;二是缺乏一支既通晓财务、外语和涉外法律方面的知识,又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专业贸易应诉人才队伍;三是相当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进出口反倾销方面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低价竞销、无序竞争的局面,外贸出口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四是企业整体应诉能力较弱,应诉积极性不高。部分企业尤其是新改制的中小企业由于内部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完善,生产、销售、库存台帐不健全,对国际贸易法规不熟悉,缺乏政府部门有效的培训指导,给应诉工作造成很大困难,使企业胜诉的机率大大降低。为此,我们建议要抓紧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人员素质。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其法律业务素质,是政府法制工作基础性、经常性的内容。我们要紧密围绕“入世”以来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加大对相关工作人员的WTO知识、法律和法规知识的培训力度,有效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将贯彻落实外贸法、行政许可法和与外经贸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抓紧抓好,树立新型的法制政府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求相关人员重点结合世贸组织基本知识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有关承诺的学习,提高按国际通行规则办事的能力,培养和锻炼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才队伍。
  (二)拓展服务渠道,全力做好企业出口应诉组织工作。面对国际贸易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我们要继续扩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目前深受企业欢迎的“常州市外贸管理信息网”和“商务网”,建立贸易应诉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各种预警信息和有关对策、措施,全面提供国外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法律条文以及各类技术性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等相关内容。制定培训计划,组织企业深入学习世贸组织反倾销规则,了解世贸组织主要成员的反倾销法律及做法,认真研究反倾销典型案例,积累经验,提高反倾销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诸如华源蕾迪斯公司、深阳兄弟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在国外贸易应诉中获得成功的典型事例,增强涉案企业胜诉的信心。
  (三)进行分类指导,提高企业贸易应诉的成功率。一是在个案抗辩中,确定“以点带面,突出重点”的应对策略。将美国、欧盟、土耳其等国家和地区确定为应对重点;将涉案金额大,影响我市重点产业及上下游产业发展、影响就业和社会稳定的贸易诉讼案件作为主要突破方向,重点指导企业应对;二是要针对不同涉案企业的涉案企业的特点,分类指导。对于应对贸易诉讼经验较为丰富的企业,要及时提供有效信息。而对首次涉案又缺乏应对经验的中小型企业,还要从律师的选任、信息的收集、调查问卷的填写到实地核查的准备等应诉全过程为企业提供一条龙的协助和指导,并进行必要的深入跟踪服务。
  (四)加强横向联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积极作用。要大力发挥行业协会作为政府和企业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利用其组织协调职能,把政府对企业的保持措施,转变成企业组织的自我行为和自律行为。此外,在各类社会中介机构拥有一批精通财政金融、涉外法律、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等领域知识的专业人才,政府部门要充分利用这些人才资源,充分发挥这些中介机构和人才资源的积极作用,加快调整优化商会和服务中心人员构成,努力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中介机构--企业三位一体的协调解决机制,拓宽服务渠道,构建有效的全市贸易应诉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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