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州市出台政策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
|
| 2006-08-02 14:06 文章来源:常州市外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凸显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创业,常州市委、市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意见》,并于8月2日向各界发布。
《政策意见》以做强企业、做大产业为核心,围绕企业科技创新创业的各个环节进行引导激励,从10个方面、40条意见体现企业的主体地位。(十个方面包括: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产学研结合;推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鼓励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支持科技创业;加强政府科技投入;加大政府采购力度;优化科技投融资环境;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此次出台的《政策意见》40条中,有17处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其中12处是根据常州市特点形成的新政,有19条涉及政府专项资金,力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其中企业可按当年实际发生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建立“绿色通道”培育创新型企业,鼓励认定的创新型试点企业自主选题,对符合本市科技发展规划的创新项目优先立项支持;对领军型海归创业人才,提供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等具体意见尤其具有吸引力。 |